记者 吴晓璐 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法案保留了现行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同时重点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加强问责,并寻求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尚未解决的审计舞弊等问题。在市场人士看来,草案的核心是“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严格问责”。这将直接解决审计舞弊等行业问题,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把关人”责任,通过法律手段推动行业“良币驱逐劣币”,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审计保证。严控行业“准入”《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颁布,2014年修订,自施行以来,对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职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4年底,日本约有11,00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约10万名注册会计师。但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舞弊行为、把关人行为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完善、行为不充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上市公司审计舞弊现象频发等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有必要对现行法律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并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此次草案在多方面完善监管措施,包括增加严格执业准入、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审计档案管理、明确失信处罚等内容。其中,实战通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流程由“先有证、先有证”调整为“先有证、后有证”。换句话说,申请人首先申请实用许可证,然后在获得实用许可证的同时获得营业执照。同时,对于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当然也会引入准入控制。北京国家会计研究院教授崔志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方案草案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流程由“先领证、后认证”调整为“先证照”。他表示,此举体现了联动性,强化了准入管理的“质量导向”,符合国家“证照分离”的深化改革精神,将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精准度、振兴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作出贡献。 “以服务质量为标准、以专业能力为评价标准的三维治理模式。”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资本市场监管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云森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资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人力资源、风险管控从源头层面有利于形成“准入、实践、监管”的闭环。其本质是净化产业生态,提高整体执业质量,守护资本市场“把关人”的第一道防线。根据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我们的证券服务业务由审批管理改为告知管理。为筹备新证券法实施,财政部、证监会于2020年7月联合颁布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管理由审批管理改为注册管理。实行注册制以来,账户数量从事证券服务的机构从40家迅速增加到100多家。2025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修订《注册办法》,提高证券审计机构专业素质,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门户”申报要求,明确退出情况,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对于法案通过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是否会从注册制回归审批制,会计界人士认为审批制度会更加严格,但最终还是要看审批制度如何修改。该法案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执业,并增加了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禁止,这大大增加了不当行为的成本。很明显,一个c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具虚假报告。发表不适当的审计意见,例如未能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或未能执行所需的适当审计程序。我们不会发布任何报告。请勿代表他人练习。我们不会通过武力、欺诈、贿赂、恶意低价竞争或任何其他不公平手段提出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履行的业务范围。陈云森表示,这一举措的重要意义在于将最新的做法合法化,进一步强化独立、客观、公正审计的本源,强化“把关人”的责任。这不仅严格限制违规行为,也为合规专业人士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良币驱逐劣币”。在建立切实可行的红利的同时ne,该法案显着加强了责任的严格性,加大了对发布报告的处罚力度。e 违反现行法律的处罚为违法所得最高罚款的五至十倍。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据透露,一名因虚假报告而面临刑事指控的注册会计师将被永久暂停执业。 “这一措施的核心是大幅提高注册会计师违法、虚假申报的成本。”陈云森说。需要指出的是,严厉制裁并不是为了打压行业发展,而是为了用法律手段净化行业生态,保护资本市场的信托基础。虽然草案出台后有望对审计舞弊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但要真正成长起来,后续的关键还是要依靠严格的监管。对违法行为的强制和问责。据同花顺iFinD统计,2025年,财政部计划对45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处罚(1至12个月不等),并吊销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券服务领域,自去年《注册办法》审核以来,截至2020年1月9日,已有9家会计师事务所注销了证券服务注册。其中,江苏省证监会依法禁止永都会计局(特殊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其余8家公司被主动撤销。据证监会网站显示,截至今年1月9日,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共有104家。从源头遏制金融欺诈。金融欺诈是资本市场的痼疾,严重损害合法权益。损害投资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扰乱正常秩序。近年来,资本市场打击金融欺诈的力度明显加大。受到处罚的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少数群体”,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问责范围覆盖整个信息披露链。同时,“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责任强化,违法成本不断加大。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向证监会等部门提交《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金融欺诈综合制裁和防范工作的意见》,将强化中介机构“把关人”责任作为规范金融欺诈长效防控的重要内容欺诈。 2025年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机构服务的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索赔等相关行为的监管,要求中介机构不得与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法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配合。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5年,证监会处罚会计师事务所45次,罚款没收共计4.28亿元。 2026年以来,证监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公司)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没收合计逾1600万元。此次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将进一步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裁和防范制度。资本市场的金融欺诈。加强审计全链条监管,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审计工作质量,从源头上杜绝财务舞弊。陈云森表示,该法案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完善。这将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的“监督”责任,鼓励形成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双向合作、齐发的规范。这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奠定更坚实的信任基础。崔表示,该项目法是近年来资本市场打击金融欺诈“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审查旨在显着强化三维治理体系,包括建立注重质量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拔机制、强化事后监管和事后监管等。建立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我们将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愿造假的长效制度,营造良好的审计市场营商环境。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良好的审计服务市场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舞弊行为,明确上市公司和审计主体的责任范围,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的投资环境。”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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