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丰药业(603939.SH)旗下子公司因销售假药“川贝散”被没收违法所得14781.77元引发社会关注。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益丰大药房第一次就此类问题公开露面。五年来,这家拥有万家门店的大型上市连锁药店屡屡处于合规纠纷的风口浪尖,从医保基金违规到销售假药,反映出连锁药店行业在资本市场的快速扩张以及内控管理与合规运营之间的深层矛盾。 “万迪利达”旗下子公司再次踏上合规路线。根据苏阿里省药监局苏药建宁字[2026]3号处罚决定,江苏亿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亿丰药业有限公司”)因销售假药“川贝散”被查处,没收违法所得14781.77元。由于江苏一峰能够证明自己并不知道其销售的药品是假药,监管部门根据《药品管制执法条例》的相关规定,免除了其罚款等行政处罚。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股权结构来看,江苏益丰由益丰大药房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0%控股。 上述事件是益丰大药房子公司及门店近年来受到的行政处罚之一,也是监管部门明确认定的“销售假药”的两起案件之一。公司位于湖南省,于2015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继益心多(002727.SZ)之后第二家在A股上市的国内医药连锁企业。根据公司2024年年报,益丰大药房主要从事连锁零售业务,包括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子公司亿丰药业等将接管公司内部采购平台的职能。子公司恒修堂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药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主要满足国内对中药材的产品需求。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益丰大药房已成为中国领先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之一。 2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10个省份经营连锁药店14,701家(其中加盟店4,020家)以及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等城市。基于公司“区域集中、不断扩张”的发展战略,益丰大药房计划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每年新增门店超过2500家,其中2023年新增门店超过3000家。益丰大药房表示,这一策略使公司能够快速占领区域市场,实现高于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实现更高的销售额和利润。生长。从业务结构来看,益丰大药房主要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约占您收入的90%。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要营收类别,占营收的75%。 2020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利润从131.45亿元增长至240.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从7.68亿元增长至15.29亿元。在第一个哈2025年上半年,公司销售额同比小幅下降0.35%至117.22亿元,但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0.32%。 % 至 8.8 亿元。近年来,益丰大药房持续推进环保医药零售新体系建设。从2025年上半年开始,我们预计将拥有超过10,000家在线多渠道、多平台O2O零售商店。报告期内,国米商务网实现销售收入13.55亿元。然而,它是一家上市公司,在规模、业绩记录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近年来,合规问题频频引起社会关注。快速扩张背后隐藏着合规问题。记者发现,闪顺iFinD数据显示,2022年至今,益丰药业旗下分公司、参股或控股公司存在100余起违规及制裁行为。违法行为的类型包括非法经营、制造/销售/购买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和误导性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包括违反税务管理行为。过往案例表明,前述江苏亿丰销售假药“川贝散”并非“孤立事件”。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罚字[2023]8号,武汉龙泰益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芝草”。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制裁显示,上海生产的相应批次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中药片贝母粉、何首乌制备的中药片益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检查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益丰药房下属子公司多次跨越医保资金使用的监管问题。最典型的例子是,2021年,有关部门发现上海亿丰大药房三林路分店、人民路分店、德平路分店3家门店存在未必要核实医保卡配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本案共处以罚款118.45万元。同年,吉首市人民北路支点部分药品无销售记录、无库存,但医保系统实际报销金额为7.68万元,是国家医保局查处的典型案例。此外,超额缴纳医疗保险等事件医疗保险、过度处方药物、屡次欺诈和欺诈性支付健康保险福利。例如,郴州罗家井支行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为130名购买阿胶、燕窝等中药材的人员非法提供医保基金缴费服务,被罚款、没收12万余元。 《2025年常德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举报》列出了益丰大药房下属16家门店,其中11家门店存在医保缴费违规行为。如果上述问题属于“个别处罚”,上交所将暂停对益丰药业2023年25亿元可转债的审核,并将公司内部管理缺陷升级为“系统审核”。根据上交所声明,上市委员会现场审核会议提出的主要问题之一根据益丰大药房报告期内受到的多次行政处罚,其子公司及联营店的内部管理是否存在严重缺陷,是否有“健全、有效执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就是否符合《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出说明。直至消费 读者在这个遍布10个省市、规模“万家店”的连锁药妆品牌消费时有何感受?记者在多个消费者维权投诉平台上发现,2026年以来,“益丰大药房”、“益丰大药房”新增了与本地和网上购买相关的投诉,包括对所购中西药品质量和价格的投诉、对过期药品的投诉、对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的投诉等。根据Cons的数据用户投诉信息公开平台12315中,“益丰药​​房”词条上月共记录投诉近60条,环比增长73%以上。一位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小程序上留言:“我一开始是来看益丰这个牌子的,觉得不是假货。”暴露内控缺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众所周知,但记者在查阅益丰药业近年来的定期报告时,却忽视了上述精细信息的披露情况。中国证监会2025年修订公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上市公司子公司和公众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包括重大行政笔(主管部门征收的关税)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上市公司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践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属于“选择性披露”,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实质性”标准的差异和策略。以益丰药业2023年发行的25亿元可转债为例,因上交所审核而暂停发行。当时,上市委要求益丰药业说明上海三店实施的医保基金诈骗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法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益丰大药房在回应中表示,前述行政处罚的依据是《社会保障法》。虽然该数字高于规定倍数,但并不构成严重不当行为。上述行政处罚的适用标准并未规定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费用的“情节严重”。与此同时,上海市医疗安全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并未认为这些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益加强风险披露、充分披露行业经营信息、加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监管部门正在推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合规”。许多接受采访的专家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跨行业监管联系充满了问题,例如作为“灰色地带”和滞后的“重要性”标准。有关部门要推动监管标准的细化衔接和标准的细化,包括明确“重大事件”等重要术语及其认定标准。记者发现,2025年7月,就在江苏亿丰销售假药“川贝散”事件被发现前6个月,亿丰大药房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强调对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信函披露质量。不过,“纸制”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 “我们仍然没有答案。
(编辑: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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